【謀殺罪成】涉港鐵站斬死舊同事 前護衛員謀殺罪成押後明早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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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4/01/23 16:39

最後更新: 2024/01/23 17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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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港鐵站斬死舊同事,前護衛員謀殺罪成押後明早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曾任職護衛員的巴士司機,涉於港鐵將軍澳站揮刀襲擊正在銀行櫃員機工作的前同事,以刀刺向其頸部致死,另1名同事擬阻止時同告受傷。涉案巴士司機早前否認謀殺和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,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開審。陪審團今(23日)早即庭商議約3小時後,一致裁定被告兩罪成立,法官押後至明(24日)早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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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張文港(現年34 歲),被捕時任職巴士司機。被告否認謀殺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。控罪指他於2020年9月1日,在香港謀殺李詠豪,同日在港鐵將軍澳站 11號舖襲擊劉寶榮 Paul致造成他的身體受傷害。被告承認誤殺罪,但不為控方接納。

6女1男陪審團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,一致裁定謀殺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。代表律師求情時,呈上分別由被告及其前班主任等撰寫之求情信,並指被告接納須就其作為承擔後果,望法官就兩控罪刑期同期執行。法官陳仲衡表示需時閱讀求情信及考慮判刑,押後至明早處理。

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,被告和死者曾共事,負責替銀行櫃員機運鈔等,被告於2018年離職,死者則於2019年3月離職後,同年10月再入職。

控方指案發前兩天,被告已離職及任職巴士司機。當時死者乘公司車途經旺角亞皆老街停下時,被告突然上前拍打車窗及向死者大叫。同日下午,被告前往觀塘買刀。

及至案發日被告上班後,返回觀塘住所更換衣服,戴上口罩和帽子離開,並前往不同港鐵站觀察,根據控方播放片段顯示,被告曾到樂富站徘徊。其後被告於將軍澳站櫃員機旁出現,突然取出利刀襲擊死者頸部,死者當場倒地。在場兩名同事嘗試制服被告不果,被告毆打其中1人後逃去,現場遺下1隻鞋和涉案利刀,控方指死者因刀傷致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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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